一、 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, 不得使用改装气瓶和超期未检的气瓶。
二、 气瓶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。
三、 气体钢瓶使用安全注意事项。
1、钢瓶检查:
1.1、色标检查:气体钢瓶在使用前,要按照钢瓶外表油漆颜色、字样等正确识别气体种类,切勿误用以免造成事故。 据我国有关部门规定,各种钢瓶必须按照下述规定进行漆色、标注气体名称和涂刷横条,其规格如下: 钢瓶名称 外表颜色 氧气瓶------天蓝 氢气瓶-----深绿 氮气瓶——黑 氩气瓶——灰 二氧化碳气瓶——银色 氦气瓶——灰 如钢瓶因使用日久后色标脱落,应及时按以上规定进行漆色,标注气体名称和涂刷横条。
1.2、清洁度检查: 严禁油脂等有机物沾污氧气钢瓶,因为油脂遇到逸出的氧气就可能燃烧,如已有油脂沾污,则应立即用四氯化碳洗净。氢气、氧气或可燃气体钢瓶严禁靠近明火。
1.3、存放检查: 1)存放氢气钢瓶或其它可燃性气体钢瓶的房间应注意通风,以免漏出的氢气或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后遇到火种发生爆炸。室内的照明灯及电气通风装置均应防爆。
2)原则上有毒气体(如液氯等)钢瓶应单独存放,严防有毒气体逸出,注意室内通风。最好在存放有毒气体钢瓶的室内设置毒气鉴定装置。
3)若两种气体接触后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,这二种气体的钢瓶不能存放在一起。如氧气瓶和乙炔瓶、氢气瓶和氧气瓶、氢气瓶和氯气瓶等。氧、液氯、压缩空气等助燃气体钢瓶严禁与易燃物品放置在一起。
4)气瓶存放点保证通风,无腐蚀。
2、使用注意事项:
2.1、气体钢瓶存放或使用时要固定好,防止滚动或跌倒。液化气体钢瓶使用时一定要直立放置,禁止倒置使用。
2.2、使用钢瓶时,应缓缓打开钢瓶上端之阀门,不能猛开阀门,也不能将钢瓶内的气体全部用完,要留下一些气体,以防止外界空气进人气体钢瓶。
2.3、开启高压气瓶时,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,气瓶应直立,然后缓缓旋开瓶阀。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,不得直接放气。
2.4、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阀要专用,安装时螺扣要上紧。
2.5、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,应用手或专门扳手,不得随便使用凿子、钳子等工具硬扳,以防损坏瓶阀。
2.6、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,氧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,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,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、手套及油手操作,以防万一氧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。氧气瓶。在氧气瓶检验场所要严禁烟火,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质;开阀应缓慢,以防瓶内有高压氧冲出,产生静电火花;不能与其他可燃性气瓶同时存放或排放;
2.7、氧气瓶、可燃性气瓶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;有困难时,应有可靠的隔热防护措施,但不得小于5m。
2.8、高压气瓶应避免曝晒及强烈振动,远离火源。 贮气瓶严防曝晒、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。因为气瓶内的压力是随温度增加而上升的,一旦造成瓶内的压力反常上升,就会发生危险。
2.9、气瓶内气体不得全部用尽,剩余残压。即余压一般应为2kg•cm-2左右,至少不得低于0.5kg•cm-2 . 气瓶留有余压:一是防止倒灌,二是便于气体充装单位检验。
2.10、气瓶在使用过程中,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。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的气瓶,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,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。
2.11、氮气瓶。氮气瓶排放余气时要打开门窗,注意空气流通,防止发生窒息事故。余气排放要缓慢进行;
2.12、氩气瓶。注意事项与氮气相同。但是,因为它的密度比空气大,易在低处浓缩,所以排放时要注意把门打开;
2.13、乙炔瓶。严禁放到!严禁与气体氧化性气体放一起!
2.14、 气瓶要直立使用、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,因为气瓶上面装的调压器是对液化石油气的气体起作用的,如果气瓶倒立或卧倒放,就会流出液体,液体变为气体呈250-300倍扩散与空气混合后,就会造成大面积的燃烧,甚至发生爆炸,所以是非常危险的。